一直很喜欢Post Malone/məˈloʊn/的歌,没有特意去留意各种flexing的歌词,单纯觉得旋律很抓耳,时不时有假声(falsetto)也不显突兀,大部分歌曲都有一种忧郁笼罩的气氛,和浪漫主义色彩,循环多次也听不厌。
他的音乐风格似乎和长相打扮一样,无法定义,甚至有些违和。乍一看全身上下都是各种风格不一的纹身,以为和其他嘻哈歌手一样耍酷和桀骜不存,但看了公开场合的露面就会知道,应该“卖”萌多一点吧。在接受采访时,记者问及为什么喜欢纹身。他给出的其中一个理由是:
I feel like the face tattoos make me interesting to look at. So where I might lack in handsomeness, I make up for in intrigue at least. I think it looks dope. I think I look mean.
intrigue:the atmosphere of interest and excitement that surrounds sth secret or important
下面我们用图解法来分析下这句where引导的状语从句:
我们比较熟悉的由where引导的状语从句一般位于句末,通常表地点;实际上,where引导的状语从句也可以用在句子之首,除了表地点外,还多了一份对比的意味↓
马龙纹身图案都是自己喜欢的事物,也毫不避讳表示最初纹身的目的就是觉得自己不帅,所以要用纹身来把气场撑起来,嘻哈圈这般耿直的明星应该不多吧。